北京房屋
抗震节能综合改造谁来组织实施综合改造?
答: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实施
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。
直管公房,房屋管理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。单位自管公房的实施责任主体是产权单位。
已售公有住宅,原售房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;原售房单位灭失的,现接管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;无接管单位的,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。
其他私有房屋建筑,所有权人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;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明的,实际占有人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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